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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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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編輯:李星晨 發布時間:2026-03-09 點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維護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營造文明和諧的宿舍環境,給學生提供良好的成長成才空間,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 41 号)《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的工作指南》和《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學生宿舍和在校住宿的學生。

第三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公共場所,學生宿舍管理秉承“以人為本”的宗旨,以創建優美、舒适、安全和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為目标,維護學生宿舍區域的正常生活秩序,為學生提供優良的後勤保障服務。

第四條 由學生代表組織成立的“學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員會”,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工作,監督制度執行,協助輔導員、宿舍管理員等工作人員開展宿舍管理工作。學校鼓勵學生在入住學生宿舍期間民主參與宿舍管理,通過建立宿舍公約等方式,實行學生宿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第五條 對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堅持“教育為主、處理及時、處罰得當”的原則,按《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處理。

第二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經批準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享有以下權利:

(一)有權使用宿舍的公用設施與設備,有權參與學生宿舍管理。

(二)有權向學校舉報學生宿舍區内的違紀行為,有權就學生宿舍管理和學生宿舍文化建設等向學校提出合理的意見和要求。

(三)有權監督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有權對在學生宿舍區所受的處理提出異議。學生處、總務處、後勤集團等職能部門要充分聽取被處理人的意見,并給予答複。

(四)有權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經批準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管理規定。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重宿舍管理人員,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愛護室内設備和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節約和安全用水、用電。

(四)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自覺維護自身和他人人身财産安全。

(五)自覺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及有關費用(如水電費、網絡費等)。

(六)承擔力所能及的公益勞動及衛生保潔工作。

(七)配合學校床位确認或調整工作,服從統一安排。

第三章 管理責權

第八條 學校總務處和後勤集團是管理學生宿舍設施與設備的職能部門。其中總務處負責學生宿舍設施與設備的購置工作,後勤集團負責學生宿舍設施與設備的管理、維護等工作。委托物業服務中心承接學生宿舍的日常事務工作,管理和監督學生宿舍區域内商業網點,督促經營者遵紀守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學校學生處及學生所在院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督促學生養成良好生活習慣,自覺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條 學校保衛處負責統籌協調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含消防安全),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督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宿舍安全隐患,對物業公司的安保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協助糾正或處理違反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協助驅離違規入住人員,為創建安全、有序的學生宿舍環境提供保障。

第十一條 學校财務處負責組織住宿費等有關收費标準的核定,以及收費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有關職能部門需加強對學生宿舍管理各項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查存在的問題和隐患,及時進行整改。

第四章 床位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分為标準四人間及無障礙房。标準四人間用于安排一般在校生住宿;無障礙房為二人間或三人間,用于安排不便上下樓梯、床梯等有特殊需要的在校生住宿,未經學校批準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學生須在校内學生宿舍住宿,未經學校批準,不得到校外住宿。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及床位的安排、調整由學生處負責,後勤集團予以協助。宿舍和床位由學生自選,選定後原則上不予調整,需按所選房間和床号住宿。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按照換宿申請的有關規定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調整。

學生處定期組織開展宿舍及床位确認工作,學生須予以配合,主動、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學生所在院系負責審核更正。

學校因宿舍維修、改造、建設、管理等需對學生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的,住宿學生須予配合,服從統一安排。

第十五條 學生不得擅自占用、出租、調換學生宿舍及床位;如有違反,學生處将聯合總務處、後勤集團、保衛處責令當事人離開私自占有的學生宿舍,必要時有權采取強制清退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學校将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并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住宿管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民道德規範,配合和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語言和行為要文明,創造和維護整潔、優美、安全、和諧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構建良好的學生宿舍秩序。

第十七條 學生宿舍由學校委托的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管理,負責宿舍樓棟日常服務、安全保衛、環境清潔、日常維修工作。宿舍樓設置管理員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第十八條 學生宿舍内的公共設施與設備按指定位置擺放,未經批準不得随意移動、調換。如發現宿舍公用設施與設備轉借、拆改、移位、人為損壞,應由當事人照價賠償或按指定位置複原,如因責任不清,則由本宿舍同學均攤。

因質量問題或自然損壞的家具,可以通過學校報修平台申請維修或更換。學生退、換宿時,住宿期間所領取和使用的公物須經宿舍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退、換宿手續。

第十九條 宿舍門鎖、鑰匙由學校委托物業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調換、加裝門鎖或配鑰匙。私自調換或加裝門鎖的,學校有權責令其恢複原樣,并視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個人鑰匙須妥善保管好,不得将鑰匙借予非本宿舍成員使用,如丢失鑰匙要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失登記。

如因調換、加裝門鎖或丢失鑰匙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住宿學生必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回宿舍休息。

(一)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開、關門時間如下:

1. 每周日至周四,開門時間為 6:30;關門時間為 23:00。

2. 每周五、周六,開門時間為 06:30;關門時間為 23:50。

(二)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宿舍大燈制度,關燈時間如下:

1. 每周日至周四當天 23:00 至次日 6:00。

2. 每周五、周六當天 23:50 至次日 6:00。

(三)嚴禁學生晚歸。

周日至周四當天 23:00 至次日 6:30 期間、周五至周六當天 23:50 至次日6:30 期間進入宿舍者,為晚歸。

晚歸者須向宿舍管理員出示本人學生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方可進入,并配合做好晚歸登記。如确有原因,須出示院系或其他相關單位、家長證明等有效書面說明,學生處确認後物業管理中心消除學生晚歸記錄。

凡拒接受身份驗證檢查和登記者,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樓;無理取鬧、謾罵管理人員、态度蠻橫者,将交由學生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嚴禁翻牆、翻窗以及攀爬各種護攔進入宿舍,違者視違紀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四)嚴禁學生不歸。

周日至周四當天 23:00 至次日 6:30 期間、周五至周六當天 23:50 至次日6:30 期間未回本人宿舍者,為不歸(節假日等離校的學生除外)。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學生視為不歸。

第二十一條 學生因畢業、肄業、出國、休學、退學等原因離校,應憑學校相關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内搬離宿舍。如辦理退宿手續後仍繼續占用宿舍者,學校有權将其個人物品另擇地點保存,保存期限最多為 6 個月。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學生宿舍的安全,發現火災應立即撥打校内報警電話 13924076110、6110(短号)或 119 報警電話。

(一)宿舍内嚴禁儲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物品;嚴禁私拉電線、盜用公共用電;嚴禁使用明火、劣質電器;嚴禁使用電熱氈、電爐、電飯煲、電炒鍋、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棒、電冰箱、電吹風等功率超過 800 瓦的各種大功率或影響宿舍正常管理秩序的電器設備。

由于使用不安全電器或大功率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将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由當事人賠償恢複設施設備維修等費用,造成财産損失嚴重或人員傷亡的将交由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二)學生應保持學生宿舍樓道暢通,不得在宿舍樓道内堆放雜物及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滑闆車、獨輪車、平衡車等。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各類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宿舍區。

(三)嚴禁攜帶各類電動車電池、電瓶進入學生宿舍區域内充電,一經查處,立即沒收違規充電設備,并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三條 學生須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學生宿舍區域内哄鬧、大聲喧嘩、玩牌、高聲彈奏樂器等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得有酗酒、吸煙、賭博、吸毒、結夥滋事、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及其它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等違法、違規、違紀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

第二十四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自身和他人人身财産安全,除學校、院系組織的活動,在學生宿舍區域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學生宿舍内飼養和攜帶狗、貓、鼠、蛇、鳥、兔等動物。

(二)從事推銷、傳銷、販賣等商業性活動以及張貼、發放商業宣傳告示、廣告單等。

(三)在樓頂活動,在走廊、陽台欄基上倚靠、坐卧,在宿舍陽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在無防盜網的陽台、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等。

第二十五條 學校提倡并支持學生在宿舍公共區域内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學術、科技、藝術、文娛、體育等活動,營造和諧、有序、健康、向上的學生集體生活氛圍。

學生開展上述活動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校園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原則上不允許異性及非本樓住宿學生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以及相關院系、職能部門的批準材料,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進出登記,并在規定時間内離開;因私來訪人員要按照規定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樓。來訪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本條規定的,管理員有權責令來訪人立即離開宿舍樓。

第二十七條 住宿學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成員。違反本條規定的,保衛處有權責令留宿人員立即離開宿舍樓。造成不良後果的,将追究相關學生的責任并按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 學生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财物。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上好鎖。發現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或失竊應及時向宿舍值班管理員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學生宿舍的,應自覺配合接受檢查。憑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宿舍管理員方可放行。

第二十九條 宿舍管理員不得擅自進入已有學生入住的學生宿舍。宿舍管理員須接到學校正式書面文件或有正當理由方可進入已鎖的宿舍;進入宿舍前應盡量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該宿舍的住宿學生。

第六章 住宿費收費管理

第三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先繳費後入住”的制度,學生應在每學年注冊時根據其居住宿舍的住宿費收費标準繳清本學年住宿費。住宿費的繳納期限以學校發布的具體繳費通知為準,不允許申請延期繳費。不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和其它費用的學生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繳納住宿費後,學生在校提前結業、經批準轉學、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學、退學的,所繳住宿費按學生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住宿費清退标準以财務處制定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學生如因退宿需要清退住宿費的,須辦理相關手續後到财務處辦理退費手續。材料不齊備者,不予辦理退費,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承擔。

第七章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由總務處、後勤集團負責統籌實施。學生宿舍實行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學校提倡學生樹立良好的節能環保意識,養成節約的習慣。學校學生處、保衛處、總務處等應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節約和安全意識,杜絕浪費,避免用水用電事故發生。

第三十四條 水電費收費标準:

(一)學校采取轉供電方式為學生提供電力保障,電費标準為 0.6259元/度(受南方電網電價浮動影響,實際價格以供電局當期實收價格為準);冷水費标準為 1.2 元/噸(随自來水廠實收價格浮動);熱水基準價為 24.5 元/噸(随當期水電費用價格浮動)。

(二)學生宿舍使用智能電控管理系統,用電實行先購電後用電的管理模式,學生需及時充值繳費,以保證正常用電,學生可自行登陸财務收費平台及時查詢宿舍剩餘電量。如宿舍電量餘額不足,系統将自動斷電;如電控系統監測到宿舍有大功率電器運行,将自動切斷電源。

(三)電量充值時間為 01:00-23:30,充值後即時下發電量。

(四)學生應按時交納水電費用,因畢業等其它原因離校或退換宿舍前務必結清水電費,未結清水電費者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學生對所使用的水電費用有疑問,可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複核申請,查看水表記錄、用電明細。

第三十五條 學生在宿舍内須做到用電安全:

(一)宿舍内嚴禁使用不安全電器和大功率電器,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

(二)嚴禁将電瓶車、平衡車、滑闆車等車輛的電池帶入宿舍内充電。

(三)學生宿舍内不得私接亂拉電源線,不得在床上使用充電器、電風扇等電器設備;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器設備(包括無自動保護裝置的電器設備)。

學生宿舍空調設備裝有專用線路,學生應按規定使用空調專用線路以确保使用安全。學校委托專業公司負責空調機維護,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拆卸室内機和室外機。

(四)學生宿舍内違規用電的,按《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處理。情節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宿舍内須做到規範用水用電。嚴禁學生通過私接管線、改裝水表等非法手段偷用水電,一經發現從重懲處,除補交偷用水電費用、賠償損壞管線恢複費用外,學校将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

第八章 衛生管理

第三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定期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躍宿舍文化等活動。

第三十八條 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公共區域和宿舍内的環境衛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一)不在宿舍公共區域随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殼、紙屑、摔酒瓶、汽水瓶等雜物,嚴禁向窗外、樓道倒污水,嚴禁向洗臉池、便池内扔雜物、硬性、難溶化物等。

(二)不在公共區域亂貼、亂畫、亂刻、亂寫。通知、啟示、告示等張貼在廣告欄中,保持牆面清潔。如因舉辦活動需在周圍懸挂标語、廣告的,須按學校活動場地審批流程報批,否則,按違規處理并責成其清理幹淨。

(三)應愛護宿舍區的綠化環境,不得損毀花草樹木,不得損壞綠化設施。

(四)保持學生宿舍樓道暢通,鞋架、垃圾桶等清潔工具應放置在宿舍室内,不放在宿舍外公共區域。不在宿舍樓道、走廊、陽台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垃圾,垃圾應按分類規範投放到指定垃圾桶。

(五)自覺維護宿舍内的環境衛生,保持寝室的幹淨、整潔,不在牆壁和家具上刻寫塗畫。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擾亂學生宿舍管理秩序者,視情節輕重依照《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由學校學生處、總務處、财務處、保衛處、後勤集團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内負責解釋。